! 北京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常见问题问答 (第二期) 01 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适用情形是什么?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天津劳务外包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和补办。 适用情形如下: 1.初始注册适用于新就职人员; 2.变更注册适用于变更单位、本人更名或单位更名人员,其中,变更单位的仅适用于申请人在本市变更聘用单位的情形。由外地聘用单位离职,在本地聘用单位入职的,需要在外地先申请办理注销,再在北京办理初始注册; 3.延续注册适用于注册后有效期满3年人员(变更注册的有效期从初始注册起算,例如,甲于2022年1月1日在A公司初始注册,2024年12月1日变更注册到B公司,注册有效期仍然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即到2025年1月1日注册有效期满3年) 4.补办适用于证书、印章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5.注销适用于离职人员。 02 是否需要到现场办理? 不需要。通过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线上提交相应申请,按照注册的不同类型,将相应资料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收件信息: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消防救援总队法社处,82215164。 03 注册应由谁来操作?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聘用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当熟练掌握各类注册办理流程,知晓注册材料、时限要求及注意事项,并为受聘工程师办理相关注册申请。不应交由工程师本人或中介机构随意办理。) 04 如何查看申请进度及申请结果? 提交申请后登录个人账号关注网站系统提示,通过数字进度提示查看申请办理进度;如发现申请被退回,将鼠标放在画圈“详”字上,查看退回原因,并按要求补充材料。再次提交时,不能只提交之前缺少或有问题的材料,仍应当提交全部完整申请材料,否则仍旧会被退回。 注册成功后,也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首页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栏目,输入姓名查看注册有效期。证书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就是注册成功时间。 05 受聘于哪些单位的消防工程师 可以申请注册? 受聘于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程师可以申请注册。 06 初始注册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哪些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聘用单位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可以直接从网页截图打印);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有效期、岗位、工作地等,要有本人签名,单位用印); 3.在该单位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北京市人社网站下载,有流水号和验证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 4.如通过资格考试超过一年,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需要完成网站所有年份的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 07 延续注册在什么时间提交申请? 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哪些材料? 延续注册在初始注册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一旦超期,系统将自动为工程师注销,不得在同一单位再申请延续注册或初始注册! 1. 首先要将注册证书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显示签收后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工程师手写签字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可以直接从网页截图打印);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在该单位入职以来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北京市人社网站下载,有流水号和验证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 5.有效期内三份执业业绩证明材料(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经工程师盖章签字的结论性文件,扫描完整文件上传,业绩材料中工程师岗位要与合同及申请注册岗位一致/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业绩材料为本人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6.完成继续教育,需要完成网站所有年份的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 08 延续注册失败会怎样? 延续注册失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延续注册,导致被系统注销;另一种是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导致注册被退回。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该工程师在受聘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在系统内被强制注销。延续注册失败后,该工程师也不能初始注册至该单位,只能注册至其他单位。 09 变更注册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哪些材料? 最常见的是变更单位的情形: 1.首先要将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显示签收后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本人手写签字的变更注册申请表(可以直接从网页截图打印); 3.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4.在原单位期间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 5.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在新单位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 7.如通过资格考试超过一年,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需要完成网站所有年份的继续教育并通过考试。 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形: 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等证明文件。 注册工程师姓名变更的: 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10 补办注册证书或印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需要提交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原件(书面说明本人签字,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 本人手写签字、单位盖章的补办申请表原件。 以上材料需要提交原件,快递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3.确认以上材料签收后,再在系统提交补办申请。 11 注销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哪些材料? 1. 首先要将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显示签收后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3. 在原聘用单位在职期间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 4. 本人手写签字的注销申请表(不要上传PDF格式,需要提供照片格式,系统通过时只识别照片格式的申请表)。 1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如何申请注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信息不会自动出现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重点单位聘用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注册申请外,还需主动联系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按要求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辖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管理员手动录入系统后方可注册。联系电话:82215164。 13 什么是有效的社保证明?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带有验证码和流水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具体样式参看下图: 14 如何确保在系统中上传资料成功? 可将全部资料打包从合同或解聘证明链接上传。 15 如何领取执业证书和印章? 注册成功后,由工程师本人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领取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领取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领取要求: 1. 由工程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代领的需携带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 到达岗亭后,提供注册时间、姓名、单位等信息,登记领取。 16 是否有其他联系渠道? 为方便沟通,我总队建有北京技服管理微信群,定期在群内发布工作提示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领取信息等,各单位最多一名法人和一名注册工作负责人入群。可按群内公告提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可拨打我总队联系电话申请入群。 原标题:《北京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常见问题问答(第二期)》 (责任编辑:) |